第二章 淘宝网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四条
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九十天内未编辑、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淘宝网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
第五条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卖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淘宝网判定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但卖家实际尚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淘宝网催缴后未在十四天内缴纳或补足的,淘宝网将给与其店铺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第三章 违规
第一节 淘宝网严重违规行为及扣分分值
第三节 淘宝开放平台
第四十条
淘宝开放平台,是指淘宝上为从事软件开发的第三方软件开发者提供应用发布和接入的平台,域名为open.taobao.com 。
第四十一条
淘宝开放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淘宝开放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
第四节 淘宝分销平台
第四十二条
淘宝分销平台,是指为特定会员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
fenxiao.taobao.com 。
第四十三条
淘宝分销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淘宝分销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
第五节 淘宝旅行平台
第四十四条
淘宝旅行平台,指淘宝网旗下的为淘宝会员提供机票、酒店、旅游线路等商品的综合性旅游出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域名为trip.taobao.com 。
第四十五条
淘宝旅行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淘宝旅行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淘宝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