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一位执法人员碰到这样一件案例,一位职业打假人在发现产品原材料宣传与事实不相符后,随即买了大量的该产品要求索赔。
“举报人在购得一瓶产品后,立刻在该公司官方网店下单,购得102瓶并开始举报并索要十倍赔款及举报奖励,在被告知该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不成立时,又接连申请了两次行政复议,导致该公司主打产品长时间下架。”
类似的案件,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法制科李维群也碰到过,也为此烦恼过:“一个小伙子,一开始要赔十倍,没人理,然后又说赔5倍,然后就开始申请行政复议,然后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向我们申请信息公开,从办理案件的局长到具体人员,是不是党员?办公室面积多少?他反正就跟你乱搅和,反正穷尽一切手段,我们也是在一直陪着他,还在搞,这个就反映了非理性维权。”
近年来,这类以营利为目的的“消费维权”愈演愈烈。不少职业打假人购物时都是全副武装,以留存证据。职业打假人吴先生:“我跟朋友两个,一个在前面买,一个录像,全程录像。日期小票清清楚楚,购买路程全部录像。超市的律师说这东西不是我的,法官说有没有证据?他说反正这东西不是我的。那原告有没有证据?我说有,我购买过程全程录像,来看看录像,看过之后对方傻眼了。”
还有一些职业打假人的做法更加夸张。比如,他们会携带专门的读码器,到商场里偷偷扫描商品的二维码,可以轻松地知道货品来源、库存量等信息。很多超市因此中招,只能认栽。李伟群认为,这种行为已经偏离了购物:“现在职业打假人有点猖獗,就是说他已经对市场经济起到了反面作用了。我们溧水区有家企业,他平均一个星期能收到一到两封职业打假人的诉求信。他也跟我们说,如果这样的话,我的店就垮掉了。因为他们是团队作案性质的,只要有一个人发现了一个问题,其他的人就全过来了,只要你前面赔了一家,后面就会有等着你赔偿十家、一百家的,就对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征求对《消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意见。业内人士透露,其中已经明确了“个人、公司或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都不适用本法”,此规定明确把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之外。也就意味着今后买到假货也不能狮子大开口了。对此,一位市场执法人员认为,这主要是杜绝以敛财为目的的消费维权,避免浪费宝贵的市场执法行政资源:“职业打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真正卖问题产品的经营者带来监督作用,但这种“撒网拉鱼式”的维权,不仅造成了其他正常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工作不便,更是浪费了行政资源,影响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维权。在此,我们呼吁真正的、理性的消费维权,商家也应该营造干净的消费环境,才能更有效地抵制“被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