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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卖家遭遇职业打假,请问淘宝职业打假是否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307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作者:大智若愚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356942/answer/15853422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
 作者:大智若愚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356942/answer/1585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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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了包括C2C、分销、拍卖、直供、众筹、定制等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电商。

淘宝行业的兴起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在淘宝网上创店低成本以及利润可观等因素的驱使下许多商家销售假货,以次充好,欺骗广大消费群众。

由于淘宝行业掺假情节严重,于是推动了另一个行业自发的兴起,这就是淘宝职业打假行业。许多人会问:“在淘宝产品掺假的乱流中,淘宝职业打假是否合法?”

我的回答是:是的,这个行业是合法的。证明淘宝职业打假属于合法范围,我从自身的立场出发列出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追本溯源到淘宝网销售伪冒产品的行为上,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已经超出法律法规的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既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淘宝产品掺假售假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更是犯法,而淘宝职业打假是针对淘宝卖家知法犯法行为的纠正本身出发点与落脚点就是正确的。打个比方,社会上窜流着许多违法者、犯罪者,他们的行为威胁着公民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公安部门人员对这些违法犯罪者进行合法的拘捕行为,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难道说这个行为是非合法的么?答案是否定的,中国社会秩序稳定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公安部门的维持,所以公安部门的行为是合法的,同理可得出淘宝职业打假行为是合法的。

其次,淘宝假货居多是淘宝职业打假行业产生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市场秩序的不完善。

淘宝网是面向国内外的知名网站,注册的商家店铺多。如果说淘宝网在刚刚起步时期,注册商家用户少,那么淘宝网的管理平台可以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秩序管理,销售产品产假行为可以得到及时纠正。但是,现状却是淘宝商家网店注册门槛低,导致管理平台不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分别为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而淘宝商家知假售假行为,严重侵损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损害的同时,他们具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淘宝职业打假就是消费者自发的维护自己及他人利益的一个行业。

在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消费者不能够坐以待毙,进行淘宝网店打假的行为就是要让更多的消费者看到商家的欺骗行为,谨防他人上当。对这种网店的姑息就是对他们的放纵,如果不加以阻止,淘宝商家的欺诈行为只会是变本加厉。进行淘宝职业打假就是给暗地操作的不法商家一个警醒,让他们的行为有所收敛。

在淘宝职业打假过程中并没有在无意识或恶意去侵损他人利益,也没有跨越法律法规的界限,所以可以说淘宝职业打假是合法的。

接着,从淘宝职业打假行业的主体出发,作为一个淘宝职业打假群体,他们一般具有相当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一般来说,文化水平高、法律知识能够灵活运用的人,会比较有自觉性和自律性,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像法院辩手,给一般人的感觉就是他们工作时不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上,只站在自己认为正确的立场上,很少会掺杂主观情感。同样,淘宝职业打假人员也不会在工作中附带太多个人情感,只是单纯的对市场中不法行为进行反抗。

最后,上百度搜索“淘宝职业打假人”的词条时,弹跳出来的大都是描述淘宝商家遭遇恶意打假的事件,如“恶意打假,淘宝卖家们该何去何从”、“今天遇到一个专业打假人,去工商局投诉我”、“不堪被频繁打假,淘宝卖家转身做打假人”等等很多。这里明显存在一个事实的扭曲,从正义的立场出发的淘宝职业打假人为什么会成为一个贬义的代名词。造成这个现象,我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

1)、群众对淘宝职业打假行业的不熟悉和权利意识淡薄

对陌生的而且自己无法了解的事物大多人都呈现出排斥情绪。举个典型的例子。西红柿生长在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北坳的丛林里,当地群众叫它“狼桃”,没人敢碰它,即使传到了文化水平较高的欧洲,西红柿也遭到了一段时间的冷落。这个是大众效应,一个人对他物的排斥情绪会影响到周围的人,所以一部分对淘宝职业行业抵制的人会散发一些有关职业打假行业的不利言语,带动周围人共同抵制淘宝职业打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淘宝职业打假工作者具有较强的 法律意识,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专业内容进行网店打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缺乏交流,人情冷漠。面对淘宝购物受到坑骗时,大都隐忍不发,也很少会善意去转告他人。当淘宝职业打假人员进行对淘宝商店的打假时,一般群众并不会在意或者关心。

2)、淘宝卖家的经济地位、人脉资源占优势

这是很明显的一点,淘宝职业打假人员一般是只身作战,没有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但是网店经营者恰恰相反,他们的操作经营往往有个产业链,大量的资金流动和人际交往使他们一开始就占据有利地位。淘宝职业打假工作人员在对不法商铺进行打假时,损害到的一个网店的违法经营者、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网店有生意往来的人的利益。他们既然敢买假货欺骗消费者,那别的违法行为也做得出,比如通过网络技术的搜索找出曾经举报过他们网店的淘宝职业打假人,进行暴力的报复,还有一个常见的手段就是利用手里丰厚的资金和人脉资源进行新闻媒体登头条,反咬淘宝职业打假人是对他们进行恶意打假,目的在于诈取赔偿款。三人成虎,再虚假的事情听多了,也会接受。这样的新闻看多了,群众就会无意识地相信淘宝网店经营者地言论,导致淘宝职业打假人陷入一个孤立无援的境地。

假设淘宝网店经营者的言论是正确的,淘宝职业打假人对他们进行恶意打假以获取金钱,那么一个问题出现了,为什么他们的网店会被打假?是不是在他们的网店存在销售假货的现实基础上,淘宝职业打假人员才会对其进行打假。言辞有这样明显的漏洞,如果群众能够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就能发现淘宝职业打假并不存在恶意打假行为。

综合以上诉述,得出的结论就是淘宝职业打假是合法的。如果淘宝网上的乱象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或许从一开始就不会出现淘宝职业打假行业。有空闲的时间和精力来把责任归咎于他人,不如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一个淘宝网店想要做的持久并不是赚一时的利益,而是要放长远的眼光,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如果淘宝职业打假行业能够得到支持,相信淘宝网店兜售假货的行为能够得到一定范围内有效的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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