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5年,王某等47名农民工受雇于我市某用工单位从事道路养护维修工作,截至2016年2月,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65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仍未结清工资。无奈之下,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龙沙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龙沙区司法局局长王韶泓在了解情况后,当即表示,一定为他们指派业务精通、负责任的承办人,帮助农民工朋友要回工资,并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于2016年2月开始,分批指派龙沙区彩虹法律服务所孟凤霞、徐明哲二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
在承办人的全力支持帮助下,从立案、一审、执行,一年多的时间里,功夫不负有心人,龙沙区法院于2017年1月9日判决农民工一方胜诉,农民工朋友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血汗钱,一起农民工群体维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近三年来,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近800件,涉及薪酬1090余万元,受援农民工1175人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农民工的高度认可,让广大农民工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