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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克隆出租车抢夺财物9万余元 多部门监管不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7  浏览次数:79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看到乘客有东西就想抢。昨天,假的哥张某因涉嫌抢夺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张某在购买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看到乘客有东西就想抢。”昨天,假“的哥”张某因涉嫌抢夺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张某在购买了伪造的出租营运证、报废伊兰特、从真“的哥”处租了牌照,“克隆”了一辆出租车,在非法运营的两个月间,6次抢夺乘客箱包,涉案额达9万余元。

  淘汰出租

  伪造设备拉客抢劫

  32岁的张某是平谷人,曾干过“小公共”。2008年,“小公共”汽车被取缔后失业。去年11月期间,听说开出租挣钱快,他买了辆淘汰的二手出租车,驾着这辆“克隆”的出租车拉活。

  在张某的“出租车”上,不仅有出租车顶灯、计价器、运营证,还能打“的票”,而该套设备全系伪造。此外,他还买了伪造的服务监督卡、车辆运营证,又从他人处租来了出租车牌照、行驶本、专跑机场高速非法接载乘客。

  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张某固定在朝阳区接乘客,大多是往返机场。每次搭载乘客行至半路,他就骗乘客说“车故障”或“后备厢没盖上”,骗乘客下车帮忙,等乘客一下车,他马上驾车离开。

  今年1月24日凌晨,刚作案成功的张某在车中休息时被查获。检方指控,从2012年11月底买车到2013年1月底被控制,张某一共作案6起,抢夺财物9万余元。


踩一脚油

  顺走手机拖倒乘客

  受害乘客李先生回忆,他在朝阳区东八间房村的路边拦了张某的车,但还没上车,“的哥”就把头伸出窗外,称手机没电了,把他手机借走。李先生正要拿回手机,这位“的哥”一脚油门就跑了,李先生扒着车门被拖了5米后,摔倒受伤。

  乘客吕先生说,他搭乘张某的车到了机场高速大山子段,张某突然说车辆熄火,他和同车朋友下车正在吃力推车时,张某突然发动车跑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其后备厢中装着电脑、人民币、港币、美元等财物的行李箱。

  张某作案时还遮着车牌怕被记住,这车牌是他从真“的哥”处租来的真车牌。租给张某车牌和行驶本的王某说,当时自己身体不好也缺钱,所以就以每年1.3万的价格租给张,先期收了他4000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分析

  多部门监管难管“克隆出租”

  据了解,租牌照给张某的“的哥”王某,其实有两套牌照和行驶本。他曾向单位报车牌丢失,补办新的后一套自己用,一套租给张某。鉴于其问题违规不违法,没有被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丰台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长张亚林对该院审结的139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有70件与“克隆”出租车有关,占案件数的一半。涉案证件为伪造的出租车车牌及服务监督卡。

  张亚林认为,“克隆”出租车屡禁不绝,原因包括法律规定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由于出租车公司不严格审核购车人资格,导致销售到外地的淘汰出租车回流北京二手车市场。同时,北京市负责报废车监督管理工作的涉及公安、工商、商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监管分工上受到种种的牵制和局限,难以彻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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