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副县长南宏被质疑履历造假,当地组织部门被指涉嫌违规使用干部。晋中市组织部办公室主任郁效军回应说,晋中市对南宏的任用符合规定,南宏的档案未查出造假,但灵石县政府网上显示的南宏履历存在瑕疵。
记者调查,南宏生于1967年,2006年6月至2011年5月,任灵石县两渡镇党委书记;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任灵石县政府党组成员;2011年6月至今,任灵石县政府副县长。
灵石县政府网显示,南宏在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网民纷纷质疑:南宏在2003年7月就因特大安全事故被处理,为何还能多任职3个月。
郁效军说,2002年11月10日,两渡镇太西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南宏时任两渡镇镇长。2003年7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出事故处理决定。经逐级落实,南宏在2003年9月15日被灵石县撤销职务。因此,南宏担任镇长的任职时间应该是到2003年9月。
“灵石县政府网上显示南宏任职到2003年10月,比事实上多出十几天,存在瑕疵。”郁效军说。
针对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干部问题,郁效军说,因受处分,南宏在2003年10月26日被从正科级降职为副科级,任灵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处分期过后,在2006年6月升任灵石县两渡镇党委书记。
“降职、处分及升职符合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组织部门不存在违规使用干部问题。”郁效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