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在“健康长春”行动计划中,确立了政府对群众健康的主导责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政府、社会组织等31个部门参加,建立了健康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市长向公众发表公开表态,推动城市健康行动。四年间,共出台相关法规3部,相关政策20项。
四年“健康长春”行动全面提高了市民的健康意识,广泛普及了健康知识。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24家媒体进行合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技能的宣传与普及,受益人群近1000万人次,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由行动前的76.83%提高到82.61%;孕产妇死亡率由2007年的28.96/10万,下降到2012年的10.43/10万。传染病发病率从2008年325.77/10万下降到2012年的187.01/10万。高血压、糖尿病实施了早期筛查、规范治疗和社区管理,目前,全市在社区管理的高血压患者42.4万人,糖尿病患者20.4万人,交通意外死亡率四年间下降了30%。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康长春”行动,把行动全面、持续、科学地向前推进,今年6月长春市将启动第二轮“健康长春”行动计划。
第二轮健康行动计划以控制影响人群健康因素为手段,以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为突破,以提高人群健康质量为目标,通过“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消除群众“因病致贫”现象,使长春市的健康人群增长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年龄推迟5年,人均期望寿命增长5岁,达到80岁。努力实现“幸福长春,健康城市;幸福的长春,健康的你我”的目标,为创建幸福长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