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硕 通讯员 赵春圆 李迪) 近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长春市公安局重点检查消防、交通、易燃易爆和公安内部四条战线,强化九项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截至7月15日已排查一二三级消防列管单位21454家,发现整改隐患14017处,下发整改通知书9565份,提请政府挂牌督办142处,“三停”102处,罚款163.89万元,拘留30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截至7月15日已排查客货运输企业276家,排查重点货车14851辆,公路客车3327辆,危化品运输车458辆,校车1313辆,排查重点驾驶人22213人。发现整改隐患2113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90095件,罚款4933万元,行政拘留597人。
易燃易爆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276家,发现隐患12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1份。针对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公司两个液氨罐(目前存储液氨100余吨)安全防护设施薄弱的问题,组织专家会商,制定严密防护措施。7月12日,组织近百名警力配合相关部门成功移除绿园区肉联厂冷库2吨液氨,消除了居民集中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
内部安全隐患排查:
长春市公安局以内部安全隐患及枪弹安全管理、监所安全管理、机密文件安全管理为重点内容,对公安局院内5栋办公楼的53个局属单位和227家基层所队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整改隐患204处;检查监管场所14家,发现隐患176处,整改119处。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都将采取严厉的整治措施,包括依法关停,对存在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的102家单位、企业、场所依法予以停产、停业;依法上限处罚,查封违法单位、企业、场所120家,罚款5096.89万元,拘留627人。